各市(州)司法局、贵安新区司法局、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按照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需确定一批法律援助机构作为2020年度项目实施单位。现就申报项目实施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确定项目实施单位的要求
项目实施单位主要以地(市)负责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可以推荐律师事务所或其他相关单位;
(二)项目实施单位所在辖区内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家庭权益保障、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需求较大;
(三)项目实施单位领导对项目实施管理工作高度重视,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社会力量办案能力,有熟悉计算机和网络操作的专人负责项目数据整理、上报等工作;
(四)应当坚持优胜劣汰原则,对上年度项目实施不力的单位原则上不推荐。
二、申报程序
(一)请各申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申请资金数额,认真、如实填写对应《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书(2020年度项目资金支持)》(一式三份);
(二)各申报单位辖区内有热心公益事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能力较强,可以独自承担项目实施单位工作的律师事务所或其他相关单位,可以通过所在市(州)以及司法行政部门推荐,参加2020年项目实施单位申报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3月15日前,将《项目实施单位申请书》邮寄至省法援中心,省中心将综合考察申报单位执行能力,进行初评,并择优报送至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赵 颖
电 话:0851-84731496 18608570787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Max-B座503室
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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