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中医药管理部门、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贵州省中医药条例》等文件精神,按照《2021年贵州省中药材产业工作要点》(黔中药材办发〔2021〕1号)《贵州省道地药材、民族药材和重点药材目录评选工作方案》的要求,切实开展好贵州省道地(民族)药材目录评选工作,推动我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推荐贵州省道地药材目录的范围为2020版《中国药典》所收载的原产贵州境内或引种种植规模较大的中药材。

推荐贵州省民族药材目录的范围为现行版《贵州中药材民族药材地方标准》所收载或由三位以上民族医药专家共同推荐的民族药材(民族药材为野生资源但不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保护名单中;或在保护名单中,但有人工种植)。

二、推荐条件

(一)推荐贵州省道地药材目录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文字记载证明为贵州省境内的中药材,包括如下:

①贵州地方志;

②省外地方志;

③正规出版的医药本草;

医药文史著作;

学术期刊;

⑥其它形式文字记载。

2.贵州省资源普查中有记录的中药材。

(二)推荐贵州民族药材目录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有明确的民族医药理论特色。

2.有相关民族使用的历史沿革记载,包括如下:

①贵州地方志;

②省外地方志;

③正规出版的医药本草;

④医药文史著作;

⑤学术期刊;

其它形式文字记载

三、有关要求

请认真填写贵州省道地(民族)药材推荐表(见附件),并于2021830提交至省中药材产业发展工作专班邮箱:gzszyccy@163.com

联系方式

省农业农村厅:         18198602451

                       15285966327

省中医药管理局:     贾  13595143798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刘建海18286099885

 

 

 

附件:贵州道地(民族)药材推荐表.docx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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