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相关事项的通知》(黔科通〔2019〕24号)文件要求,为落实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我局拟于5月组织开展2022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对象
(一)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有异议的研发项目。
(二)企业单个项目研发金额均在500万元(不含)以下。
(三)注册地在黔南州的企业实施的研发项目。
(四)鉴定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上条件。
二、鉴定工作流程
1.提请鉴定流程:各县(市)税务局对研究开发项目有异议的→由税务部门联络人收取企业技术鉴定所需资料→转交同级科技管理部门→全部项目鉴定材料送州科技局→州科技局受理→州科技局联合同级财政、税务等部门组织专家鉴定。
2.鉴定意见反馈流程:州科技局出具《贵州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意见》→转交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转交同级税务局联络人。
3.复核流程:各县(市)税务局或企业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填写《提请省科技厅鉴定申请表》申请省科技厅复核→省科技厅出具复核意见。
三、申报材料受理时限
请各申请企业配合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相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要求准备鉴定所需资料一式5份,于2022年4月24日前送至所在县(市)税务局,税务局初审后于4月28日前转交同级科技管理部门,县(市)科技管理部门收集汇总本地拟申请鉴定项目纸质材料于2022年5月6日前报送州科技局科学技术发展科。
四、其他工作要求
请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将该文件精神及时转达同级税务部门,配合税务部门将研发项目鉴定事宜通知到涉及纳税人,积极向企业宣传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相关政策,并按照鉴定意见反馈流程做好后续的鉴定意见反馈工作。
黔南州科学技术局
2022年4月6日
(州科技局联系科室:科技发展科;联系电话:8222266)
附件1:贵州省科技厅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明确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相关事项的通知 (1)(1).pdf
附件2:贵州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技术鉴定基本情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