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从3月17日起组织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在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参加此次年检。

二、方式及时间

此次年检采用贵州省社会组织法人库系统实施,网址:https://npo.guizhou.gov.cn/,通过百度或360浏览器搜索“贵州省社会组织信息网”登陆,登陆前需认真阅读贵州省社会组织年检填报指南(见附件1)。

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网上年检时间为3月17日至6月31日,7月30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三、内容材料  

(一)年检内容。重点围绕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业务活动、财务管理、经费收支、是否按章程规定开展内部活动、信息公开情况,以及参与乡村振兴等进行检查。

(二)报送纸质材料。完成网上填报并经审核通过后,应在2021年年检拟定结论公示一周后一个月内向省民政厅报送以下纸质材料:

1.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加盖其公章的《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叁份(从网上填报系统下载打印,并经法人签署盖章),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直接报送一式两份;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四、其他事宜

(一)我厅将根据报送的年检材料,结合抽查、专项检查、抽查审计以及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检结论,给予“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年检结论。对2021年度我厅下达的检查建议书未进行书面反馈、未完成整改及未参加2020年年检的的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检结论原则不给予合格。年检结论公布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属社会组织年检虚报瞒报的依法从重处理。在公布年度检查拟定结论的同时,我厅对社会组织法人代表、负责人数、理事数、会员数、本年度总收支和净资产期末数,行业协会商会年度会费收入、经营性收入等指标纳入公开范围,适时对社会公布。

(二)3月17日下午2:30我厅将举行2022年全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暨年检培训视频会,届时,将进行现场直播,请各社会组织微信扫码(见附件4)进行观看。

(三)年检网上填报时间为6月31日前,逾期将不予受理,未参加年检的按照《贵州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依法列入异常活动名录。

《年检工作报告书》中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确保打印的报告书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完全一致。未如实填写《年检工作报告书》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社会组织承担。年检工作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1.年检

联系人:邓 刚 联系电话:0851—86826733

2.党建工作

联系人:王寿珍 0851—86857904

3.系统填报技术咨询

    联系人:龙 鑫 0851—86852765

何建鑫 0851—86850019

4.行政执法

联系人:徐佳希 0851—86832008

 

附件:1、贵州省社会组织2021年度年检填报操作指南.docx

      2、社会组织数据核查功能操作流程.docx

          3、人员信息系统操作手册.docx

          4、视频会议二维码.doc

贵州省民政厅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