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9年下半年贵州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项范围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为满足地方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需要统一的特殊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

(二)有关法律法规对省级标准行政主管部门制修订地方标准有约束性规定的,以及不具有地方特色的一般性工业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均不予立项。

(三)已实施的省级地方标准标龄超过5年,经复审需要修订的;或标龄未满5年,因法律法规、科学技术发展、社会需要发生变化,或标准实施中需要进行修改、完善的,可以申报标准修订。

二、申报时间

2019年8月1日至30日,邮寄材料以寄出时间为准。

三、申报要求

(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修订前,仍按照原渠道、原方式申报贵州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立项计划。

(二)立项重点、申报方式等事宜,请按照《2019年地方标准立项指南》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2019年地方标准立项指南

2.有关法律法规对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修订地方标准的约束性规定

3.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2019年7月31日